发布日期:2025-05-23 23:47 点击次数:63
五一假期,荣昌火了。火的原因不仅是大量游客涌入荣昌,而且是接连出现的非常规治理措施,当地仅凭领导一句话,就能“乱停车不贴罚单”、“公务员五一不放假充当志愿者”等,在公众舆论场激起了法治与人治的争论漩涡。这些看似"人性化"的临时举措、“发展经济”的非常措施,实则折射出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困境。当我们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坐标上审视,必须清醒认识到:唯有坚定不移走依法行政之路,才能构建真正稳定可持续的治理秩序。
法治文明的核心在于确立规则的权威性。三河市禁止红色装饰引发的争议,暴露出权力僭越法律边界的风险。《行政处罚法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"法无授权不可为",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都必须以法律授权为前提。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律规范的行为,本质上是将公共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,这种治理逻辑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背道而驰。
人治思维制造的治理幻象往往昙花一现。公务员五一不放假充当志愿者维持交通秩序、充当食堂服务员等的做法,表面上解决了停车乱象、食堂人手短缺问题,是应对当地假日火爆的非常举措,但实则消解了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和履行职责的错位性。这种运动式治理模式,既无法形成长效约束机制,更可能动摇公众对法治的信仰。
现代法治体系本身具有包容创新的制度弹性。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创设的"包容审慎监管"原则,为行政裁量提供了合法空间。深圳交警推出的"首违不罚"制度,既彰显执法温度又坚守法治底线。这种在法律框架内的创新实践,既避免了权力任性,人治盛行,又实现了治理效能提升,2022年深圳交通守法率因此提升至92.7%。
站在新的历史方位,我们更需要用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"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",这为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。当城市管理者面对复杂治理场景时,应当善用法律预留的制度空间,通过法定程序完善规则体系,而非寻求法外施恩的捷径,特别是不能耍人治的威风。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让每个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检验,才能真正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。